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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开始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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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主办方: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承办的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

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开始征稿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由中国文联、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即日起开始面向全国征集摄影作品,鼓励广大农民朋友用镜头讲述身边故事,记录脱贫攻坚,描绘美丽家乡,迎接建党百年。
2006年,在中宣部的支持下,中国文联、中国摄协启动“新农村建设纪实摄影工程”;2011年,作为“新农村建设纪实摄影工程”的延续和发展,又推出“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历届大展共收到投稿近20万件,其中1500多件优秀作品入展。作为我国首个聚焦“三农”发展的品牌展览活动,全国农民摄影大展记录了中国农村的改革,展示了“三农”发展成果,推动了积极健康的农村基层文化建设。
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将在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举办。本届大展包括作品征集展、特邀展和巡展,还将走入乡村,组织更加贴近农民的放映会、讲习所等线下特色活动,传播影像文化,帮助农民作者提高摄影水平,带动更多农民朋友拿起相机。
本届大展只征集纪实类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征稿启事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承办的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三农”领域,鼓励广大农民摄影朋友观察生活、关注现实,用镜头记录脱贫攻坚,描绘美丽家乡,定格幸福生活。大展即日起向全国农民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征稿。
主办方还将通过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联系带动基层摄影组织,宣传农民摄影大展,在乡村推广影像文化,并设立大展组织工作奖。

一、作者要求
凡具有农业户籍或从事农业相关行业的摄影家和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时须上传可证明的电子文件;或提供相关单位、组织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二、时间规定
征集作品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以上传日期为准)
作品拍摄时间:2018年1月1日以后

三、入选作品
拟征集入展作品约120件(幅/组),稿酬各人民币500元/件,其中,评委会从中推荐作品20件(幅/组),稿酬各人民币800元/件。稿酬由主办方支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主办方为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每位投稿者最多可入展3件作品。

四、征稿细则
1.投稿者须实名注册,按照网上参展表的要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作品征集接受单幅、组照作品(组照4~12幅)。内容可展现乡村振兴发展、脱贫攻坚成果、新型农村产业、农民生产生活、乡村自然景观、休闲旅游产业、电商平台建设等。
3.本届大展只征集纪实类影像。投稿作品应遵循专业要求,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的改动,对影调和色彩等的调整应适度。彩色可整体转变为黑白。如在拍摄和后期处理采取了特殊方法,请上传时说明。
4.作品须有真实、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拍摄背景等。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6.入展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保证及证明作品的真实性。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
7.主办单位将在评选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以供鉴定和展览。投稿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8.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从组照中调整入展作品数量,确定最终入选作品。
9.主办方有权以出版、展览、放映、媒体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10.本次征集不收取费用,不退稿。
11.评选结束后,入展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官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作品,将予取消资格。
12.凡在历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摄影展、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入选之作品谢绝投稿。
13.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若有未遵守者,或者身份不符合要求者,主办方将有权取消其入展资格。
14.主办方拥有对此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五、投稿须知
1.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首页,点击“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注册专区或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投稿,并可查阅大展活动信息。
2.投稿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PX,图片大小3~8M。
3.详情咨询可联系:010-6525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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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事 丨 2020“中国书法·年展”征稿启事

摘要: 截稿时间:2021年3月31日||主办单位:中共乌海市委员会、乌海市人民政府、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书法·年展”是经中国书法家协会批准,由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全国性书法专业展览。本 ...征稿启事 丨 2020“中国书法·年展”征稿启事截稿时间:2021年3月31日“中国书法·年展”是经中国书法家协会批准,由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全国性书法专业展览。本项目每年举办一届,属中国书法家协会具备入会条件的常设展览活动,是继中国书法兰亭奖、全国书法篆刻展览后又一个展示当代书坛创作和学术研究成果的重要平台。“中国书法·年展”下设全国书法作品展(综合评审前100名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全国书法名家邀请展、学术论坛三个重要板块。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繁荣文艺创作,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引导广大书家深入传统、传承经典,提升人文内涵,不断强化新时代书家的精神引领,培养并推出理论与创作兼修的书坛骨干人才,进而推动书法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在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支持下,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中共乌海市委员会、乌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举办2020“中国书法·年展”。2020“中国书法·年展”包括:2020“中国书法·年展”全国书法作品展,2020“中国书法·年展”当代书坛知名老书法家作品邀请展,2020“中国书法·年展”当代书法创作(乌海)学术论坛。现将2020“中国书法·年展”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公布如下:一、举办单位支持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单位:中共乌海市委员会乌海市人民政府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书法家协会中共乌海市委宣传部乌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书法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书法报》社《中国书法》杂志社二、组织机构1.组织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中共乌海市委员会、乌海市人民政府和承办单位等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2.评审工作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库组建管理暂行办法》,组建评审工作委员会(简称“委员会”),负责展览的初评、复评、终评和抽查面试考核等工作。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监审委员会(简称“监委会”)等组成(监委会包含学术观察团),负责评审、监审和学术观察工作。三、征稿要求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2.作品要求(1)征稿范围及数量:投稿作品书体不限。每位作者限投作品1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2)内容:2020“中国书法·年展”全国书法作品展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3)规格:投稿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96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字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为5—12开(10—24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入展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3.费用说明(1)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2)投稿作者如需退稿,需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邮件保价费,保额3000元,用于作品在回寄过程中发生遗失等意外情况赔偿),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应会同作品一并寄出。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3)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承办单位将退稿费退还本人。(4)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4.信息填写(1)请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页):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省份、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内容是否自撰、是否退稿、是否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2)请务必在作品内、外包装明显位置注明投稿书体,以便组委会录入登记。(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认真填写《2020“中国书法·年展”全国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2020“中国书法·年展”全国书法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官网http://www.ccagov.com.cn、中国书法出版传媒官网http://www.zgsfcbcm.com、《中国书法报》官网http://www.zgsfbs.cn、中国书法出版传媒微信平台、书法出版社微信平台、《中国书法报》微信平台、《中国书法》杂志微信平台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5.书写材料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本次展览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绢类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四、评审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独立组织评审,制定评审流程、评审办法和行为守则、违规处理办法等制度规定。2.拟定于2021年4月组织评审。遇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特殊情况时,评审展览工作将顺延。3.评审分初评、复评、终评。评审结果适时在中国书法家协会网站、中国书法出版传媒网站等平台公示。4.拟设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入展数量根据来稿质量和评审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5.评审在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字法正误审查的同时,着意发现笔墨与文辞兼善、两者和谐统一的作品。在同等书写水平下,优先选择自撰类作品。6.为确保入展作者创作的真实性、稳定性,评审进入前120名作者一律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积分制,包括复写投稿作品、现场命题创作、综合修养考评三部分。在综合考量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抄袭、临摹、集字、电脑模拟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根据面试积分排名产生综合评审前100名作者。经面试评委确定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现场创作水平距离入展作品有较大差距、有明确证据证明投稿作品中有抄袭他人或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将视情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取消其会员资格等。中国书法家协会将适时在协会网站、报纸或刊物发布相关处理情况通报。7.投稿作品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且均为原创作品,已参加过展览的作品不得再次投稿,严禁一稿多投(同一文本整体或局部一致,字体与风格相同),一经查出将不予入展。8.评审主要考察投稿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装饰制作。凡在形式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类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五、展览与出版本次展览拟定于2021年6月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举行,并出版《2020“中国书法·年展”作品集》,届时将同时举办2020“中国书法·年展”当代书法创作(乌海)学术论坛。六、入展作者待遇1.综合评审前100名作者,非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2.入展作者将推荐作为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经典书法字库书写专家备选人,有机会签约入选方正字库。3.向综合评审前100名作者发放作品收藏费1000元(税后),向其他入展作者发放作品收藏费500元(税后)。4.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5.向入展作者赠送《2020“中国书法·年展”作品集》1套。6.向入展作者赠送由书法出版社出版的价值不低于1600元的书法专业图书资料。7.入展作品收藏费、入展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承办单位向入展作者支付和邮寄,作品退稿将于展览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七、征稿日期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3月31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八、收稿、汇款地址1.收稿地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8号(市文联协会大楼)邮编:016000收件人:邵帅  孙长青联系电话:13604739808/13604739809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请勿在作品内夹带现金。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2020中国书法·年展退稿”,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邮局汇款地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8号(市文联协会大楼)邮编:016000收件人:邵帅联系电话:13604739808九、重要提示1.为维护本次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中国书法家协会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举报长期有效。举报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处。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592。2.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书法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3.收稿及评审期间,举办单位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但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毁损。敬请投稿作者谅解。4.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5.本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十、咨询方式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文联大楼5层中国书法出版传媒邮编:100125联系人:王紫琛、董东红电话:010-65064258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2020“中国书法·年展”组委会2020年12月15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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